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890元,占48.17%;公務接待費支出3110元,占51.83%。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開展內容包括:無具體出國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890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購置車輛0輛。無具體購置車輛情況。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2890元,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地震事項公務出差及脫貧攻堅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3110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311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地震局調研及相關工作。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二、 決算公開相關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財政專戶資金”、“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3.年初結轉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4.年末結轉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員支出、經費支出或項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產生的支出,分為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鎮(zhèn)康縣地震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