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關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三)
“免稅商店設立”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
一、行政審批事項名稱:免稅商店設立審批
二、適用范圍:辦理免稅商店設立審批程序、需提交資料等,適用對象為具有免稅品經營資質的企業(yè)。
三、事項審查類型:前審后批。
四、設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1987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jù)2000年7月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改,根據(jù)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改,根據(jù)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huán)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改)
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免稅商店及免稅品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32號,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為實施依據(jù)。
五、申請條件:
(一)具有開辦免稅商店業(yè)務資質和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備符合海關監(jiān)管要求的免稅品銷售場所及免稅品監(jiān)管倉庫;
(三)具備符合海關監(jiān)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能夠向海關提供免稅品出入庫、銷售等信息;
(四)具備一定的經營規(guī)模,其中申請設立口岸免稅商店的,口岸免稅商店所在的口岸年進出境人員應當不少于5萬人次;
(五)具備包括合作協(xié)議、經營模式、法人代表等內容完備的企業(yè)章程和完備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六)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海關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
六、禁止性要求:不滿足申請條件。
七、申請時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函》;
(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證明文件;
(三)具備免稅品銷售場所及免稅品監(jiān)管倉庫的證明文件;
(四)具備一定的經營規(guī)模,其中申請設立口岸免稅商店的,口岸免稅商店所在的口岸年進出境人員應當不少于5萬人次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具備包括合作協(xié)議、經營模式、法人代表等內容完備的企業(yè)章程和完備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相關材料;
(六)其他應提交的材料。
八、辦理流程:
(一)材料受理。申請人向海關總署遞交材料;
(二)海關總署受理后進行審核,征求相關海關意見;
(三)向申請人制發(fā)批準文件。
九、辦結時限:自出具《受理單》起20個工作日(辦理過程中所需的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測繪、鑒定、專家評審等不計入時限),特殊情況下可延期10個工作日。
十、收費標準:不收費。
十一、審批決定法律文書以及相關證件:總署文件。
十二、受理機構:海關總署。
十三、決定機構:海關總署。
十四、數(shù)量限制:無數(shù)量限制。
十五、結果送達:文件流轉送達。
十六、咨詢途徑:詳詢海關總署監(jiān)管司或撥打海關“12360”熱線。
十七、監(jiān)督投訴渠道:詳詢海關總署監(jiān)管司或撥打海關“12360”熱線。
十八、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6號。周一至周五8:00-17:0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等除外)。
附件:
錯誤示例和常見問題解答。
錯誤示例
申請材料不全、申請免稅店類型錯誤等。
常見問題解答
1、個人可以申請設立免稅店嗎?
答:不可以。
2、申請設立免稅商店需要什么條件?
答:(一)具有開辦免稅商店業(yè)務資質和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備符合海關監(jiān)管要求的免稅品銷售場所及免稅品監(jiān)管倉庫;
(三)具備符合海關監(jiān)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能夠向海關提供免稅品出入庫、銷售等信息;
(四)具備一定的經營規(guī)模,其中申請設立口岸免稅商店的,口岸免稅商店所在的口岸年進出境人員應當不少于5萬人次;
(五)具備包括合作協(xié)議、經營模式、法人代表等內容完備的企業(yè)章程和完備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六)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海關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
3、申請時須提交的材料?
答:(一)《申請函》;
(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證明文件;
(三)具備免稅品銷售場所及免稅品監(jiān)管倉庫的證明文件;
(四)具備一定的經營規(guī)模,其中申請設立口岸免稅商店的,口岸免稅商店所在的口岸年進出境人員應當不少于5萬人次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具備包括合作協(xié)議、經營模式、法人代表等內容完備的企業(yè)章程和完備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相關材料;
(六)其他應提交的材料。
4、申請設立免稅店辦理流程?
答:(一)材料受理。申請人向海關總署遞交材料;
(二)海關總署受理后進行審核,征求相關海關意見;
(三)向申請人制發(fā)批準文件。
5、申請設立免稅店辦結時限?
答:自出具《受理單》起20個工作日(辦理過程中所需的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測繪、鑒定、專家評審等不計入時限),特殊情況下可延期10個工作日。
6、申請設立免稅店收費標準?
答: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