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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
(縣公安局)
索引號
20220311-002418-112
發(fā)布機構
縣公安局
文  號
發(fā)布日期
2018-09-28
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情況說明
作者:鎮(zhèn)康森林公安局  瀏覽次數(shù):149 字體:【

  監(jiān)督索引號53092400231201000

  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jīng)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jīng)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六、財政專戶管理資金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七、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為專門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tài)安全、維護林區(qū)社會治安秩序的內(nèi)設正科級機構。具體職責涉密不予公開。

  (二)2017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辦理各類涉林案件,有力打擊各類涉林違法犯罪,有效維護林區(qū)穩(wěn)定。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為行政單位。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末實有人員編制及在職在編實有人數(shù)涉密不予公開。

  離退休人員1人,為退休人員。

  實有車輛編制2輛,在編實有車輛2輛。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詳見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jīng)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jīng)費情況表

  第三部份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計4515260.5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315260.5元,占總收入的95.57%;其他收入200000元,占總收入的4.43%。總收入與上年對比增加627557.83元,增加16.14%;財政撥款收入與上年對比增加685000.7元,增加18.87%,主要原因為基本支出人員工資收入增加;其他收入與上年對比減少57442.87元,減少22.32%,主要原因為其他收入減少。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計6387275.01元。其中:基本支出3257157.5元,占總支出的51%;項目支出3130117.51元,占總支出的49%。總支出與上年對比增加2405744.82元,增加60.42%;基本支出與上年對比增加775559.81元,增加31.25%,主要原因為工資及養(yǎng)老保險金支出增加;項目支出與上年對比增加1630185.01元,增加108.68%,主要原因為業(yè)務技術用房項目工程驗收并支付相關款項。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局機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3257157.5元。與上年對比增加775559.81元,增加31.25%,主要原因為津貼補貼、獎金(獎勵性績效)增加。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jīng)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9%;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jīng)費占基本支出的6.51%。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局機關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用于專項業(yè)務工作的經(jīng)費支出3130117.51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630185.01元,增加108.68%,主要原因為業(yè)務技術用房項目工程驗收并支付相關款項。

  具體項目開支:

  1.業(yè)務技術用房建設資金(鎮(zhèn)政發(fā)改字[2013]166號)1322750元,于2017年11月進行項目驗收并于2017年11月23日支付工程款;

  2.中緬邊境維穩(wěn)應急處突經(jīng)費(鎮(zhèn)政財行發(fā)〔2017〕47號)200000元,,“3.06”事件發(fā)生后,我局在鎮(zhèn)康縣維穩(wěn)處突指揮部及鎮(zhèn)康縣公安局的領導下連續(xù)在121、125等邊境沿線進行巡邏執(zhí)勤100余天;

  3.業(yè)務技術用房市局補助100000元,于2017年11月進行項目驗收并于2017年11月23日支付工程款;

  4.17年轉移支付資金(臨財農(nóng)發(fā)〔2017〕12號、臨財農(nóng)發(fā)〔2017〕24號、臨財農(nóng)發(fā)〔2017〕145號)385728元,該資金主要用于辦理各類林業(yè)行政、刑事案件235起,對民警、輔警進行培訓128人/次,購買單警裝備45件;

  5.優(yōu)秀公務員獎金(鎮(zhèn)政財預字(2017)33號)3200元,于2017年7月19日支付穆志汝、楊新華、嚴芝勇、王雪平等四人優(yōu)秀公務員獎金3200元;

  6.日常運行公用經(jīng)費(鎮(zhèn)政財預字〔2016〕27號、鎮(zhèn)政財預字(2017)33號)186200元,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

  7.業(yè)務裝備經(jīng)費(鎮(zhèn)財預字[2015]27號)28415元,用于購置單警裝備;

  8.16年第二批轉移支付資金(臨財農(nóng)發(fā)〔2016〕55號)102300元,該資金主要用于辦理各類林業(yè)行政、刑事案件;

  9.辦案辦公補助(鎮(zhèn)政財預字〔2016〕27號)410348.84元,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及辦理林業(yè)行政、刑事案件相關開支;

  10.鄉(xiāng)鎮(zhèn)補貼(鎮(zhèn)政財預字(2017)33號)63000元,用于發(fā)放11人鄉(xiāng)鎮(zhèn)崗位補貼;

  11.辦公辦案補助(鎮(zhèn)財預字[2015]27號)22514.3元,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

  12.業(yè)務技術用房縣級資金(鎮(zhèn)財預字[2014]61號)35150元,于2017年11月進行項目驗收并于2017年11月23日支付工程款;

  13.林業(yè)根據(jù)鎮(zhèn)政復[2012]28號文件劃撥經(jīng)費(鎮(zhèn)政復[2012]28號)27579.37元,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

  14.市局執(zhí)法場所改造資金(臨森公〔2015〕32號)45300元用于購置執(zhí)法場所裝備設備;

  15.檔案建設費(鎮(zhèn)政林財發(fā)〔2016〕89)60000元,安裝檔案密集架及檔案室相關設備;

  16.防火工作經(jīng)費(鎮(zhèn)政林財發(fā)〔2016〕131號)40260元,主要用于防火巡邏及辦理火災案件;

  17.市局撥信息化工作經(jīng)費(臨森公〔2017〕23號)79700元,主要用于購置信息化裝備設備;

  18.省局撥辦案補助費(云森公傳發(fā)〔2017〕63)17672元,主要用于辦理林業(yè)行政、刑事案件。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315260.5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95.57%。與上年對比增加685000.7元,增加18.87%,主要原因為基本支出人員工資收入增加。

  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016763.64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4.20%。與上年對比增加2310671.59元,增加62.35%,主要原因為業(yè)務技術用房項目工程驗收并支付相關款項。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1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83%。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9999)年底考核績效工資支出110000元;

  2.公共安全(類)支出152275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5.30%。用于①一般行政事務管理(2040202)支付業(yè)務技術用房建設資金1322750元,②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01)維穩(wěn)經(jīng)費200000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259624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4.32%。用于①事業(yè)單位離退休(2080502)退休人員工資7200元,②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2080505)養(yǎng)老保險繳費252424元;

  4.農(nóng)林水(類)支出4124389.64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8.55%。用于①森林生態(tài)效益補償(2130209)辦理涉林違法案件支出232600元, ②林業(yè)執(zhí)法與監(jiān)督(2130213)發(fā)放人員工資及辦公辦案支出3891789.64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預算為420000元,支出決算為145189.45元,完成預算的34.57%。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43421.45元,完成預算的35.86%;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768元,完成預算的8.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務接待減少,二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數(shù)比2016年減少37826.41元,下降20.71%。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13417.41元,下降8.5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24509元,下降93.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務接待減少,二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43421.45元,占98.78%;公務接待費支出1768元,占1.22%。具體情況如下:

  1.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43421.45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143421.45元,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主要用于下鄉(xiāng)辦理案件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1768元。其中:

  國內(nèi)接待費支出1768元(主要用于市局、指導辦理案件及其他業(yè)務、工作考核等發(fā)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

  五、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本單位未發(fā)生政府性基金財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無數(shù)據(jù)。

  六、財政專戶管理資金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本單位未發(fā)生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無數(shù)據(jù)。

  七、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212000元,與上年對比增加92000元,主要原因機關運行成本增減。部門機關運行經(jīng)費主要用于一般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接待費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二)國有資產(chǎn)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鎮(zhèn)康縣森林公安局資產(chǎn)總額5861906.21元,其中,流動資產(chǎn)1353301.08元,固定資產(chǎn)4508605.13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元,在建工程0元,無形資產(chǎn)0元,其他資產(chǎn)0元(具體內(nèi)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chǎn)總額增加634281.44元,其中固定資產(chǎn)增加1669249.88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元;報廢報損資產(chǎn)0項,賬面原值0元,實現(xiàn)資產(chǎn)處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實現(xiàn)資產(chǎn)使用收入0元。

國有資產(chǎn)占有使用情況表

單位:元

項目

行次

資產(chǎn)總額

流動資產(chǎn)

固定資產(chǎn)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在建工程

無形資產(chǎn)

其他資產(chǎn)

小計

房屋構筑物

車輛

單價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其他固定資產(chǎn)

欄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計

1

5861906.21

1353301.08

4508605.13

3393751.25

289419.64

825434.24

填報說明:1.資產(chǎn)總額=流動資產(chǎn)+固定資產(chǎn)+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chǎn)+其他資產(chǎn)

2.固定資產(chǎn)=房屋構筑物+車輛+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chǎn)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政府采購情況表

單位:元

項目

采購計劃金額

實際采購金額

總計

采購預算(財政性資金)

非財政性資金

總計

采購預算(財政性資金)

非財政性資金

合計

一般公共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

其他資金

合計

一般公共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

其他資金

合 計

貨物

工程

服務

注:1.本表反映各部門和單位納入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預算及支出情況,表中數(shù)據(jù)取自政府采購信息統(tǒng)計報表中“政府采購資金情況表”。

2.本表“財政性資金”是指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具體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事業(yè)收入、經(jīng)營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項收入。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

(四)績效自評信息情況

  2017年我局共辦理各類案件235起,比去年同期增長10.85%。其中:辦理林業(yè)行政案件214起,處理違法人員214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長8.6%。辦理刑事案件21起,比去年同期增長40%,其中打擊犯罪嫌疑人49人∕次,刑事拘留3起3人,取保候審14起19人,移送審查起訴17起18人,批準逮捕4起4人,無撤銷、退偵案件。收繳林木、木材787.266立方米,野生動物制品180件,收繳罰款萬130萬元,挽回經(jīng)濟損失180余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在本單位2017年的部門決算事項中無需要說明的其他重要事項。

  (六)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jīng)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jīng)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jīng)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jīng)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jīng)費決算數(shù):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shù)(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本單位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說明未使用專用名詞,所以無名詞解釋。

  監(jiān)督索引號53092400231201111

  2017年決算公開導出表2018092609191491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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