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督索引號53092400233200000
鎮(zhèn)康縣水務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鎮(zhèn)康縣水務局部門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五、縣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九、其他公開信息
第二部分 鎮(zhèn)康縣水務局部門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按功能科目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七、基本支出預算表(人員類、運轉類公用經費項目)
八、項目支出預算表(其他運轉類、特定目標類項目)
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本級下達)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另文下達)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十二、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四、縣對下轉移支付預算表
十五、縣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十六、新增資產配置表
鎮(zhèn)康縣水務局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利用,擬定水利戰(zhàn)略規(guī)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草案,組織編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guī)劃、防洪規(guī)劃以及其他水利規(guī)劃。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guī)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并組織實施。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用水的統(tǒng)籌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擬訂全縣中長期供求規(guī)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jiān)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guī)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水域、區(qū)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yè)供水和鄉(xiāng)鎮(zhèn)供水工作。
3.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guī)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區(qū)劃并監(jiān)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fā)利用和城市規(guī)劃區(qū)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4.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5.負責節(jié)約用水工作。擬訂節(jié)約用水政策,編制節(jié)約用水規(guī)劃,指導和推動節(jié)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6.負責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要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fā),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qū))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歸口管理水生態(tài)修復和水利風景區(qū)建設。
7.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guī)劃并監(jiān)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jiān)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jiān)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8.負責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xié)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jié)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照規(guī)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fā)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9.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xié)調、仲裁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jiān)察和水行政執(zhí)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jiān)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jiān)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jiān)督。
10.負責開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務。組織開展水利行業(yè)質量監(jiān)督工作。承擔水利統(tǒng)計工作。配合上級部門辦理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
11.承辦鎮(zhèn)康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鎮(zhèn)康縣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部門共設置6個內設機構,包括:綜合辦公室、財務室、水資源股(水政法規(guī)股、鎮(zhèn)康縣節(jié)水用水辦公室)、水土保持辦公室(審批股)、水旱災害防御股、水利水電股。
所屬單位0個。
(三)重點工作概述
2024年按照國家水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完成好水利各項工作,繼續(xù)深入研究上級水利部門政策導向,準確把握資金動態(tài),穩(wěn)步推進在建工程建設和狠抓項目前期工作建設。
1、穩(wěn)步推進幫東河水庫、南傘河道治理項目、中山河至河外連通工程、“十三五”規(guī)劃河道治理、鎮(zhèn)康縣農村供水3年專項行動等項目建設。
2.積極推進田頭寨水庫、茶山腳水庫、綠水河水庫、中廠水庫工程等項目前期工作,完成界河二期(紅石頭河、板橋河)等項目竣工驗收。
3.抓緊抓實水務常規(guī)工作(水旱災害防御、河長制、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政執(zhí)法、水資源管理等)。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我部門編制2024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額供給單位1個;差額供給單位0個;定額補助單位0個;自收自支單位0個。財政全額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單位0個;事業(yè)單位0個。截至2023年12月統(tǒng)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35人,其中:行政編制7人,工勤人員編制0人,事業(yè)編制28人。在職實有38人,其中: 財政全額保障38人,財政差額補助0人,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保障0人。
離退休人員24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4人。
車輛編制1輛,實有車輛1輛,超編0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24年部門財務總收入45167358.52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40045603.52元,政府性基金5042300.00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元,事業(yè)收入0元,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0元,上級補助收入0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元,其他收入79455.00元。
與上年32202041.98元對比,增加12965316.54元,增長40.26%,主要原因是加大水利項目投入,對項目需求資金進行全覆蓋預算,完整全面核算全年收入,故全年收入增加。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24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45087903.52元,其中:本年收入45087903.52元,上年結轉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0045603.52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5042300.00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元。
與上年31951203.45元對比,增加13136700.07元,增長41.11%,主要原因是加大水利項目投入,對項目需求資金進行全覆蓋預算,故財政撥款收入增加。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24年部門預算總支出45087903.52元。財政撥款安排支出 45087903.52元,其中:基本支出7113703.52元,與上年7792326.95元對比減少678623.43元,減幅8.71%,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員增加,減少在職人員工資及公用經費核算,導致基本支出減少;項目支出379742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2931900.00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5042300元),與上年24158876.5元對比增加13815323.5元,增幅57.19%(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加23510423.5元,增幅249.54%,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減少9695100.00元,減幅65.79%),主要原因是加大水利項目投入,對項目支出需求進行全覆蓋預算,故增加項目支出。
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分別是:
2080501行政單位離退休216986.4元,主要用于單位統(tǒng)籌外行政退休人員工資發(fā)放;
2080502 事業(yè)單位離退休299278.56元,主要用于單位統(tǒng)籌外事業(yè)退休人員工資發(fā)放;
2080505 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746729.28元,主要用于在職行政人員養(yǎng)老保險繳納支出;
2080801死亡撫恤103032.00元,主要用于單位遺屬人員生活補助支出;
2101101行政單位醫(yī)療82321.59元,主要用于單位行政人員醫(yī)療保險繳納支出;
2101102事業(yè)單位醫(yī)療249039.53元,主要用于單位事業(yè)人員醫(yī)療保險繳納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支出25702.12元;主要用于單位行政事業(yè)人員大病保險支出;
2130301行政運行1488706.64元(其中:人員經費1333455.52元、公用經費155251.1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工資和公用經費保障支出;
2130309水利執(zhí)法監(jiān)督1622838.36元(其中:人員經費1551896.52元、公用經費70941.84元),主要用于事業(yè)人員工資和公用經費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積金524206.92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2130317水利技術推廣1754862.12元(其中:人員經費1681648.68元、公用經費73213.44元),主要用于事業(yè)人員工資和公用經費保障支出;
2130304水利行業(yè)業(yè)務管理50000.00元,主要用于河長制工作經費支出;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設31681900.00元,主要用于勐堆鄉(xiāng)茶葉林村供水工程建設100000.00元,南傘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1165000.00元,鎮(zhèn)康縣幫東河水庫工程建設28400000.00元,鎮(zhèn)康縣南傘河道治理項目國開行貸款本息償還1816900.00元,鎮(zhèn)康縣南傘口岸跨界河流整治二期工程200000.00元;
2130310 水土保持240780.23元,主要用于鎮(zhèn)康縣南捧河小流域坡耕地綜合治理項目240780.23元;
2130314防汛10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應急經費10000.00元;
2130315 抗旱10000.00元,主要用于抗旱應急經費10000.00元;
2130335農村供水439219.77元,主要用于2018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補助資金259219.77元,鎮(zhèn)康縣南傘鎮(zhèn)營盤村供水工程補助資金180000.00元;
2139999其他農林水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石漠化綜合治理整治項目專項補助資金500000.00元;
2120899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5042300.00元,主要用于臨滄市“十三五”規(guī)劃河道項目基金貸款鎮(zhèn)康段項目本息補助資金5042300.00元。
五、縣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根據(jù)現(xiàn)行財政管理體制,鄉(xiāng)(鎮(zhèn))作為縣本級部門編制年初預算,所以無對下轉移支付資金。
(一)與中央配套事項
本部門2024年無與中央配套事項。
(二)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本部門2024年無既定政策標準補助事項。
(三)經濟社會事業(yè)發(fā)展事項
本部門2024年無經濟社會事業(yè)發(fā)展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guī)定,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共涉及采購項目2個,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9455.0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9455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元。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鎮(zhèn)康縣水務局部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合計155000.00元,較上年156461.00元減少1461.00元,下降0.93%,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鎮(zhèn)康縣水務局部門2024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元,較上年無增減變化,共計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本年與上年相比無增減變化。
(二)公務接待費
鎮(zhèn)康縣水務局部門2024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72000.00元,較上年72750.00減少750.00元,下降1.03%,國內公務接待批次為17次,共計接待91人次。
本年與上年相比接待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繼續(xù)嚴格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堅持過緊日子政策,壓縮公務接待費用,故公務接待費減少。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鎮(zhèn)康縣水務局部門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為83000.00元,較上年83711.00元減少711.00元,下降0.85%。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較上年無變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3000.00元,較上年83711.00元減少711.00元,下降0.85%。共計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堅持厲行節(jié)約,充分發(fā)揮節(jié)能行動,減少不必要用車次數(shù),壓縮車輛費用,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鎮(zhèn)康縣幫東河水庫工程建設項目績效目標一:完成攔河壩填筑高度87.2米、填筑土石方量1231489立方米;績效目標二:完成導流泄洪輸水隧洞建設,總長568.5米;績效目標三:完成新水干管隧洞1000米;完成郭家寨大溝建設5.56千米;完成灌溉管道建設15千米。項目建成投產后發(fā)揮農業(yè)灌溉效益、保障集鎮(zhèn)、農村生活供水。可解決麥地河左岸灌片、麥地河右岸灌片、郭家寨大溝灌片和新水灌片共37095畝耕(園)地的灌溉用水(改善灌溉面積7346畝,新增灌溉面積29749畝)。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專業(yè)名詞解釋
一般預算支出:是國家對集中的預算收入有計劃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其他收入:指單位依法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黨中央、國務院文件規(guī)定,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yè)發(fā)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是指為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鎮(zhèn)康縣水務局部門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60740元,與上年191890.00元對比減少31150.00元,減幅16.23%,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精神,在保單位運轉的同時,杜絕浪費,減少不必要的公用支出,壓縮公用經費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鎮(zhèn)康縣水務局部門資產總額904077888.15元,其中,流動資產52452596.71元,固定資產441306180.77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元,在建工程256159778.00元,無形資產11160.00元,其他資產0元,公共基礎設施154148172.67元。與上年890817200.97元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13260687.18元,其中:固定資產增加3744942.65元,在建工程減少36294192.84元,非流動資產減少108338235.3元,無形資產增加0元,公共基礎設施增加154148172.67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元,實現(xiàn)資產處置收入0元;資產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資產0平方米,資產出租收入0元。鑒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精準數(shù)據(jù),需在完成2023年決算編制后才能匯總,此處公開為2023年12月資產月報數(shù)。
監(jiān)督索引號53092400233200111